1. 填写企业备案申请表,制表人签字盖章,法人签字,盖公司章
2. 确定是前置码备案或者产品编码备案
3. 填写前置码备案或者产品编码备案,董事签字,盖公司章
4. 邮寄北京的中国物品编码中心
5. 北京收到文件,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再次网页上面备案
6. 网页备案通过,3个工作日寄出备案文件。
1. 个人名义提供个人身份证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2. 公司名义申请提供公司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3. 提供商标的图标
4. 确定好类别
5. 申请时间为6-8个月
1、向香港知识产权署提出申请;
2、香港知识产权署受理;
3、审查;
4、刊登公告,三个月的异议期;若被提异议(香港称为反对),申请人须对此作出答辩(香港称为反陈述),否则申请将被撤回;
5、核准注册,领取商标注册证。
1、 可以以自然人或法人申请;
2、 提供商标的中文或外文名称(图形不提供查询);
3、 须保护的商品名称或项目清单;
4、 如果您的商标为彩色,必须指定哪种颜色
需要核证文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办理时间为3个工作日
提供香港公司的名称及注册证书,办理时间为2个工作日。
自2018年3月1日起,在香港注册成立的公司(上市公司除外)须在其注册办事处备存重要控制人登记册。本文将扼要介绍新颁布的《公司条例》 第12部2A分部,有关重要控制人登记册的要求,以及其主要影响。
适用性
新的修订将适用于根据《公司条例》成立的所有公司,不论是股份或担保有限公司,还是无限公司,但不包括非香港公司(即在香港登记但在境外成立的公司)和上市公司。
法例要求
重要控制人登记册必须存放在相关公司的香港注册办事处或其他在香港境内的地方,公司必须通过提交NR2表格通知公司注册处其存放重要控制人登记册的地点。
新法主要要求相关公司:
1.在公司的注册办事处或指定地点存放重要控制人登记册(“SCR“);
2.采取合理步骤确定公司的重要控制人,包括发出通知并获取所需的详细资料;
3.在SCR中填写其重要控制人的详细数据;
4.更新SCR中所需的详细资料; 及向执法人员及重要控制人提供SCR及其副本以供查阅。
引入这些新措施的原因,是为了提高香港注册公司的实益拥有权的透明度,以履行香港在反洗黑钱及反恐怖分子融资方面的国际义务。因此,值得注意的是,SCR只供执法人员查阅,其中包括香港警方,公司注册处,廉政公署,证监会等人员等,亦不适用于上市公司。
根据新法,公司必须在SCR上填写重要控制人的姓名,地址,身份证号码,成为控制人的日期以及对公司所施加的控制的性质等详细数据。重要的控制人可以是自然人或法人。这些要求都不复杂,关键是如何确定谁是重要控制人。
在这个问题上,新法律规定了五个条件,如果符合其中之一项,那么这个人就是一个重要控制人:
该人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25%以上的已发行股份;或如该公司没有股本,该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分摊该公司25%以上的资本或分享该公司25%以上的利润的权利;
该人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25%以上的表决权;
该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委任或罢免该公司董事局的过半数董事的权利;
该人有权利或实际上对该公司发挥或行使重大影响力或控制;
该人有权利或实际上对某信托或商号的活动发挥或行使重大影响力或控制,而该信托或商号并不是法人,但该信托的受托人或商号的成员,就该公司而言符合首4个条件中的任何1个条件
公司须采取合理步骤,以确定其重要控制人。有关步骤包括检视公司的成员登记册、组织章程细则、股东
协议或其他相关协议,以及向任何相信已知悉或有合理因由相信是(1)重要控制人的人士或(2)任何相信或
有合理因由相信是知道重要控制人身分的人士发出通知。
香港公司报税是一年一次,新成立的公司有半年的准备期,所以首次下达税表大概为18个月左右,但是报的税务,还是新成立那年度的税务。
利得税两级制将适用于二零一八年四月一日或之后开始的课税年度。法团首200万元的利得税税率将降至8.25%,其后的利润则继续按16.5%征税。至于独资或合伙业务的非法团业务,两级的利得税税率相应为7.5%及15%。纳税法团或非法团业务每年分别最多可节省165,000元和150,000元税款。
首份利得税表:
以发出日期计算,首份是3个月有效期,超期三个月,政府会下发罚款信 。
非首份利得税表,看年结日 :
年结日是12.31的税表可以延期(但仅限于最新年度税表)
年结日是12.31的可以延期到次年的8月15
年结日是3月31的可以延期到本年的11月15
如非以上,请在税表下发日期一个月内申报,否则逾期将有罚款信
请注意不同类型税表的到期日如下:
N类 税表 (此类型税表一般到期日:税表发出日后一个月内)
首年 税表 (此类型税表一般到期日:税表发出日后三个月内)
D类 税表 (此类型税表一般到期日:当年八月十五日)
M类 税表 (此类型税表一般到期日:当年十一月十五日)
1、提供公司新董事和股东资料和地址
2、签订香港公司股东变更委托协议
3、安排公司该股费用,超过一万港币千分之二的厘印税
4、提交文件至香港公司相关部门
5、获取变更所得新文件,办理时间为3-5个工作日
老客户:
(1)公司名称查称通过
(2)亲自签署综合业务委托书
(3)亲自签署香港公司名称变更的法定文件
(4)公司大事记录册
(5)公司章程1本
(6)公司商业登记证原件
新客户:
(1)商业登记证复印件
(2)注册证书复印件
(3)公司章程1本
(4)成立公司全套文件复印件(包括:表格D1、D3、R1)
(5)改股、增资、改名文件复印件(如未有涉及到相关事项的,可不必理会)
(6)公司名称查称通过
(7)亲自签署综合业务委托书
(8)亲自签署香港公司名称变更的法定文件
(9)公司大事记录册
香港公司名称变更所需要的时间为5-7个工作日。
1、公司注册证书CI;
2、商业登记证BR;
3、股东董事登记文件NC1;
4、提供注册地址;
5、提供商务公用电话/传真;
6、公司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20册;
7、签字章1个,小圆章1个,金属钢印1个;
8、股票本;
9、法定股东、董事、秘书及会议记录册1本;
10、精装绿盒(存放以上所有文件及物品)。
有运营的公司要提供上个年度的审计报告和最近3个月内年度的利润表和资产负载表, 给税局核算厘印税,如果是亏损的公司一般还是按照注册资本的千分之二收取,如果是盈利的公司,税局是综合看公司的盈利情况,注册资本,公司资产去核算厘印税,具体以政府下发的税款单为准。
公司的全套资料,确定增资金额,签署增资文件,3-5个工作日完成增资手续
公司成立后,若该公司要终止营业,必须到税务局递交《不反对公司注册撤销通知书》
1.获得发给不反对通知书的条件
在下列情况下,税务局局长将会发出不反对通知书:
公司从未开业或已停止营业;
公司将不会开始/重新营业;
公司已出售所有存货、物业及证券;
公司没有未清缴的税款包括利得税、物业税、印花税、商业登记费及与该等税项有关的罚款及法庭费用;
公司没有在税务条例下尚未完成的责任,包括未交回税务局已发出的报税表、以书面通知税务局局长公司就任何课税年度应课税但未收到有关年度的报税表;
公司没有尚未回复税务局所发出的任何查询;
公司的评税没有尚未完结的反对或上诉。
该公司若不符合以上任何条件,将不会获发给不反对通知书。
2.通知书将会于申请人在呈交有效申请书并缴交有关费用后的25个工作天内发出。
若公司没有未完成的税务事宜及未清缴的税款,则税务局局长会发出不反对通知书。否则,局长会发出通知书,列明该公司尚未完成的事宜或未清缴的税款。当该等事宜经办妥或税款清缴后,申请人可填妥通知书的下方部分,呈交本局要求重新考虑申请,而无须再次缴付申请费。
3.办理时间
大约半年至八个月(有关申请会在宪报公布两次。在首份宪报公告刊登后,会有3个月提出反对的期限。处长如在该段期间未有收到反对,便会刊登第二份宪报公告,届时该公司即告解散。申请人会在撤销注册的程序完成及该公司解散之后接获通知。)
香港公司年审一年年审一次,以注册日期,提前一个月或者半个月安排,主要更换商业登记证及周年申报表NAR1文件。
1、商业登记证逾期30天罚款300元港币。
2、年报按逾期的时间进行罚款:
如在由成立为法团的周年日翌日起计42天内 HK$105
如在由成立为法团的周年日翌日起计超过42 天但不超过3个月 HK$870
如在由成立为法团的周年日翌日起计超过3个月但不超过6个月 HK$1,740
如在由成立为法团的周年日翌日起计超过6个月但不超过9个月 HK$2,610
如在由成立为法团的周年日翌日起计超过9个月 HK$3,480
但新公司在其成立为法团的年度内,无须提交周年申报表。
周年申报表应由公司一董事或秘书公司亲笔签。
1、香港公司商业登记证复印件
2、公司章程译本
3、成立香港公司的全套文件
4、香港公司股东或董事身份证或附着复印件
5、公司股东更亲自签署的香港公司股东变更的法定文件
6、香港公司股东变更申请书
7、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企业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事业法人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社团法人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
香港公司名称查册 → 签署协议 → 交付款项 →制作政府签字文件→ 提交申请 → 政府审查核定 → 领取绿盒。
1、注册全新香港公司,仅约需8个工作日;
2、注册全新香港公司加急注册,仅需3-5个工作日。
1. 一位董事或一位股东以上;所有董事股东必须超过18岁;
2、所有董事股东必须出示有效身份证或护照影印件; 以企业法人作为股东的,企业法人必须提交营业 执照和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3、注册资本无最低资本要求,无须验资。
4、在香港能提供注册地址(超脑咨询代为提供);
5、委任香港公司担任公司法定秘书;(一般由超脑咨询提供)
6、必须从事正当生意;
已经注册香港有限公司,就可以申请分公司。分公司的行业性质要与总公司一致。
1、公司注册证书CI;
2、商业登记证BR;
3、股东董事登记文件NC1;
4、提供注册地址;
5、提供商务公用电话/传真;
6、公司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20册;
7、签字章1个,小圆章1个,金属钢印1个;
8、股票本;
9、法定股东、董事、秘书及会议记录册1本;
10、精装绿盒(存放以上所有文件及物品)。
股东是股份公司的投资者,董事是由股东选举产生,属公司的管理者,董事主席是董事会的负责人。香港公司要求至少1位股东和董事。如有多名股东的,不一定每个股东都成为董事,多名董事下,其中有一位可以是董事主席。当然,更多时候,股东就是董事。
香港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为1万元港币,无须到位(验资)。香港的公司证书上没有注册资本一栏,注册资本只有在公司章程里才体现出来。如果客户要证明自己的注册资本,拿出章程就足以证明了。